2020年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清丰县第一实验小学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3日 ‖ 查看8745次
根据《2020年清丰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清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学校本部、东校区) 学校本部: 1、西后街村、西关村、南街村等三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 2、叠翠路以东、清丰大道(原政通大道)以西、西大街以南、黄河路以北城区居民直系子女。 3、清丰大道(原政通大道)以东、春晖路以西、朝阳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城区居民直系子女。 4、清丰大道(原政通大道)以东、南大街以西、顿丘大道以南、朝阳路以北城区居民直系子女。
东校区: 5、东关村、张庄村、坑李家村、姚庄村等四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 6、南大街以东、人和大道路以西、顿丘大道以南、朝阳路以北城区居民直系子女。 7、朝阳路以北的县产业集聚区外省、市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
三、时间安排 8月18日—21日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18日上午为西后街、西关两个行政村适龄儿童报名时间;18日下午为南街村适龄儿童报名时间;19日为招生区域内南大街以西的城区居民直系子女报名时间;20日上午为东关、张庄两个行政村适龄儿童报名时间;20日下午为坑李家、姚庄两个行政村适龄儿童报名时间;21日上午为招生区域内南大街以东的城区居民直系子女和县产业集聚区外省市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报名时间。22日—24教育局进行资格复查及入户实地核查,汇总审核结果。 四、报名证件 招生范围内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以下证件到校办理现场报名登记手续: (一)行政村村民子女:须提供父母和子女的户口簿、产权登记证(房产证、不动产证、宅基证,下同)、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分别装入自备的两个档案袋)。 (二)县城区居民子女:在县城区有房并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须提供父母和子女的户口簿、产权登记证(购房未取得不动产证者,需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并同时提供水、电、气等实际居住证明)、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分别装入自备的两个档案袋)。 (三)预报名登记时需携带已填写好的《2020年河南省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表》(基本信息表可从学校网站下载,表内信息要与原始证件一致)。 按照政策要求及划片范围应在我校就读的,8月18日—21日不报名者,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我校的入学机会。 五、录取新生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生源名单录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经教育局进行资格复查及学校入户实地核查,汇总审核结果。28日在相应校区公布新生分班名单及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30日上午召开家长会,下午新生入班报到。 六、有关要求
1、报名地点均在清丰县第一实验小学本部。报名时只允许一名家长前来办理,请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做好自我防护。入校时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2、报名时必须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表格备齐后装入档案袋(自备)交学校,8月30日学生入学后退还家长相关证件原件。
3、不接受未满6周岁幼儿报名。
4、学校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者,导致孩子无法入学就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家长自己承担。 5、招生工作解释权归清丰县第一实验小学。
*《招生简章》及相关信息可登录学校网站(www.qfysx.com)或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中搜索“清丰第一实验小学”或直接扫描二维码添加关注)进行查询。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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